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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在“专”上下功夫 系列“组合拳”有序打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合力,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1月26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上,省纪委负责同志指出。

  2月6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紧盯县乡村及基层‘七站八所’,聚焦群众问题反映的突出地区,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2月9日,省纪委印发《中共青海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从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等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

  ……

  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在“专”上下功夫,系列工作“组合拳”有序打出。

  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推进部署

  2月8日,在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滕佳材专门指出:“要将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切实解决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发出了专项斗争的动员令。

  为确保专项斗争有“专”人干,2月底省纪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纪委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抽调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做好统筹谋划、综合协调、调研督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等工作,为专项斗争提供组织保证。

  在此基础上,省纪委各常委深入联系地区督导调研,摸实情、压责任,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同时,在3月7日又组织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通报调研督导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压实责任担当。

  统一归口管理,拓宽监督渠道

  “问题线索就是我们做饭的米,没有米,我们就无从下手……”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跟一般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一样,其危害性更大,必须坚决做好对问题线索的全程保密工作……”

  “由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性质特殊,老百姓害怕打击报复,所以主动举报的问题线索目前还是比较少,我们要挖掘更方便更快捷的举报渠道……”

  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协调会上,省纪委案管、信访、党风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纷纷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解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多头受理的问题,省纪委及时印发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通知,进一步规范理顺了问题线索从“进”到“出”的全程管理工作,并建立问题线索受理和办理情况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向省纪委直接报送机制,加强全省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工作。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在本地区主流媒体上多轮次公开受理举报重点和监督举报渠道,建立举报一键通微信公众号,通过走村入户、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问题线索,对现有、以往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机制,在公安机关侦破涉黑涉恶案件中或法院、检察院正审、已审过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收集问题线索。

  规范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

  “此件问题线索较为具体,时间、地点、人物都比较明确,可查性强,建议由市州纪委提级办理,省纪委执纪监督室全程跟踪督办。”这是省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会上的一个片段。

  为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更加科学规范,省纪委监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受理的问题线索由专项办统一受理提出拟办意见后,不定期召开集体分析研判会研究讨论,提出处置意见。

  “各级纪委监委对问题反映集中、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要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反映问题比较复杂、办理中遇到重大困难的,可申请由省、市州纪委监委提级办理……”,3月30日,省纪委监委对加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核查力度进一步进行明确。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比一般问题线索办理起来难度要大,有时还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料的阻力。对此,省纪委加大提级办理和直查直办力度,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撑腰鼓劲,既手把手教会方式方法,又压实责任担当。(杨生军)